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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快报56期
信息来源:安监局 日期:2018-05-29 10:55:34 【字号: 】 编辑:安监局宋金龙

一、吴洮副师长调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5月12日-13日,副师长吴洮对137团煤矿、努肯泥沃特格煤矿、137团沥青矿意见137团连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安监局、137团、锦恒能源领导参加调研。

(一)对137团煤矿的调研。吴洮副师长亲临137团煤矿井下0410综采工作面,对井下安全设施设备、 “六大系统”可靠运行以及综采面工作情况查看和了解。吴副师长对137团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予以肯定并强调:抓好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生命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煤矿企业发展基础。切实抓好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大力抓好安全宣传学习,使安全成为文化,让文化管控安全。 

(三)对137团沥青矿的调研。因沥青矿停车已久,现场只有2名警卫。吴副师长在137团团长苏俊、锦恒能源董事长于金保介绍沥青矿的现状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同时查看了矿区现场。

(四)对137团及7连、9连的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在团长苏俊、副团长刘建文的陪同下,吴副师长先后对7连、9连的“两委”的管理工作进行询问了解,并对种植大棚的职工了解蔬菜的产量、销售、收入情况。

二、开展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为提高全师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师安监局下发《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师安监传〔2018〕24号),培训时间为2018年5月7-10日,全师共有250人参加培训。

 
   三、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安全管理

根据《关于七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师办传[2018]101号)文件要求,师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文件分组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流于形式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一)克拉玛依宝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储存柴油150方的行为作出经济罚款1万元(大写: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中国华能克拉玛依天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行为作出经济罚款3万元(大写: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场警示标志不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缺失的行为作出经济罚款5万元(大写: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克拉玛依科堡润滑油有限公司安全设施不到位的行为作出经济罚款0.5万元(大写: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五)新疆杰出玻璃钢有限公司安全设施“三同时”未完成,安全警示标识不全的行为作出经济罚款1万元(大写: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奎屯锦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培训记录不如实的行为作出经济罚款2万元(大写: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易辰天玺广场项目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不规范,消防器材失效,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作出经济罚款2万元(大写: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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