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党委高度重视,紧抓“五一”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4月30日,师党委书记、政委刘新建对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等危化企业进行调研并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到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严格管控,确保“三不出”;要对标国内一流企业,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要进一步拓宽思路,不断延伸产业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同行业发挥引领作用;要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和干部人才的交流培养,搭建人才成长平台,推进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七师副师长马新平和师党办、发改委、工信委、安监局领导参加调研,马副师长从企业发展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管理提升效益、主动作为破解企业当前面临的难题、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等方面提出要求。师相关部门领导分别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各单位自查情况
(一)123团
组织派出所、安监办、综合办成立检查小组于4月28日-5月1日期间对重点单位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存在问题:
1、加油站:堆放灭火砂不足。
2、天然气站:灭火器标签过期未更换。
3、园区加油站:警卫不到位,服装不整齐。
4、医院:灭火器五月过期,等待更换。
5、幼儿园:防水带未连接。
6、菜市场:电线老化需更换,早餐存在明火需规范。
7、养老院:灭火器五月到期需更换。
8、殡仪馆:电线老化需更换,没应急预案。
对出现问题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现场实施整改,现场不能整改完毕的单位本团勒令其在“五一”节汛期间(5月2日前)整改完毕。
(二)124团
组织团综治办、派出所、团安办、畜牧公司、防疫站5部门联合分为两组对辖区高全区和下双河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时发现有两个农业单位带班人员不在岗(带班人员下地查看机栽西红柿苗),一养殖小区粉碎机线路裸露,已现场整改,商场安检门未通电,已现场整改,其他一切正常。
(三)125团
对中学进行检查,存在问题:1.监控设备严重不足;2.校园内有架空电源线。已向团相关部门做了反映,待解决。
(四)126团
对辖区监管单位进行巡查,重点督促社区“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改落实情况。其他各项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五)128团
主要抽查了128团幼儿园,农药农资店。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128团幼儿园,主要检查了消防设施设备以及食堂食品清单台账,没有发现问题隐患。
2、农药农资店,主要检查了消防设施设备,店主对消灭初起火灾的应急知识,但是部分农药农资店灭火器数量较少,已提醒增加灭火器数量。
(六)129团
对团养老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急预案不完善,岗位职责不完善,二季度安全自查未开展。限期整改。
(七)130团
团安办组织人员对永利加气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标志模糊不清,永利加气站安全负责人当场更换了危化标志。
(八)131团
对辖区社区进行了抽查检查。抽查未发现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团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情况一切正常。
(九)137团
对137团养老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无应急预案、无演练记录。2.院内存有建筑工地用的油桶,请及时清理。限期整改。
(十)奎东农场
对社区进行抽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十一)天北新区
组织人员对辖区15家生产企业进行蹲点驻守。对天北新区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国药新特药业奎屯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国药新特药业奎屯分公司仓储库房存在货物堆放不规范、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检查人员已当场责令企业进行清理整改。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存在未见1至4月安全生产经费台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应急预案未进行论证备案,安全生产“三同时”未验收等4项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及限期整改指令书各1份,责令企业于5月21日前整改完毕。
(十二)五五园区
对新疆格瑞汀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新疆格瑞汀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带班领导和安全员均在现场巡查,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生产工人能够按照各岗位操作规范操作,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到位。企业领导按照值班制度正常值班。
(十三)北方集团
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情况如下:
毓秀里小区易辰天玺广场项目
1、施工现场模板脚手架搭设处未设置危大工程告示牌。
2、临时用电有一处配电箱门锁损坏。
3、针对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存在安全法律、法规方面教育不到位,职责不清等问题,特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面的专门培训教育并进行了闭卷考试。
施工现场目前正在积极做复工准备,施工现场无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求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待整改完成后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进行复查。
(十四)供销合作总公司
对锦棉大厦、锦棉公司棉麻库、农资公司三汇库、盛和物业商业库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
(十五)中医院
对全院各科室、各部门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报:一切正常,未发现安全隐患。
(十六)锦恒能源
锦恒能源按照驻矿值守值班表分别驻守下属4个煤矿: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准南东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努肯泥沃特格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值班员对各煤矿进行了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立行立改。公司及所属企业一切正常。
(十七)客运公司
对公司客运总站、客车队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十八)建设局
对北方集团胡杨河市党校项目、130团保障房项目1-4标段、123团屯兵基地项目进行电话督查,一切正常。
(十九)公安局
师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同地方机关交警部门结合“五一”期间七师辖区实际交通情况,合理调整警力部署,每日6时至10时重点对各团场劳务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每日17时至次日凌晨2时开展针对返程务工车辆、重点路段巡查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五一”期间,师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98人次,警车32辆,检查车辆2600余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30余起,查处醉酒驾驶1起,扣留逾期未检车辆2辆,无证驾驶2起,超员载客3起,逆向行驶3起,违章停车5起,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4条,摆放展板6块,教育群众5000余人,确保了辖区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二十)安监局
驻努肯泥沃特格煤矿检查情况汇报如下:1、主、副斜井绞车房特殊工种操作证件都不在作业现场(原件在施工单位),进门护栏处无警示标牌;2、主斜井天轮架下面电器开关处无标识标牌;3、主斜井口缺安全标识标语、警示标语;4、地面材料堆放缺少管理牌;5、监控室特殊工种目前2人持证;6、施工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7、井下双回路无备用电源;8、矿调度室与绞车房、井下作业场所语音电话未能及时畅通等共计八条隐患问题,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