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场、师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严格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保障社会知情权,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有效制止各种涉企乱收费,激发企业活力,现将兵团《关于公布兵团2017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兵财综〔2017〕14号),进行公布,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各团财务(政)科、发展改革科、师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科(室)要向社会公布本团、本单位实施得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内容。
二、各执收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包括收费明细项目、收费政策内容、收费标准等。
三、目录清单之外,企业拒绝缴纳,并可向师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举办和投诉。
如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发生变化,师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师财务局
负责人:马洪良 0992-6687140
孙晓莉 0992-6687903
附:《关于公布兵团2017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兵财综[2017]14号)
第七师财务局 第七师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