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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摸底“十件实事”妇女居家创业项目
信息来源:妇联粟凤姣 日期:2018-07-20 20:26:01 【字号: 】 编辑:妇联粟凤姣

各团场妇联:

为大力开展“巾帼脱贫行动”,推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用好“十件实事”妇女居家创业行动项目资金,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和妇联组织独特作用,请各团场妇联做好“十件实事”妇女居家创业项目需求摸底,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无息循环资金“扶小、扶弱,居家创业”的原则,同时可兼顾有示范带动作用,以妇女为主体的合作社、协会、基地女带头人。

2.坚持资金使用周期短,项目小,回笼快,能最大限度发挥资金利用效率的原则。

3.坚持开放申请,择优支持,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确保资金运作公平、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4.坚持分级负责,逐级签订资金使用协议书,定期督导,跟踪服务,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的良性循环原则。

二、借款人条件

1.七师辖区,有当地户籍的妇女。

2.有意愿、有能力、讲信誉,能按期偿还本金的妇女及组织。

3.有能力提供相应的资产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

三、适用范围、额度、期限

1.依托家庭开展的就业项目,重点发展家庭手工业、家庭服务业、农家乐旅游、特色种养殖业,电子商务,创办个体企业等。

2.循环资金使用额度以合作社、协会等组织形式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个人不超过3万元,不设下限。

3.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经多方确认,可适当延长,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

四、相关要求

1.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团场妇联要掌握本辖区贫困女性人数,了解个人脱贫的意愿和想法,了解当地企业、合作社、基地及带头人引领带动贫困妇女脱贫情况。

2.团场妇联仔细摸底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摸底填写妇女居家创业项目申报表及汇总表。若无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请进行书面说明。申报表、汇总表、无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说明等资料请727日前报师妇联(电子版发送至师妇联邮箱,纸质版加盖妇联公章并经分管妇联工作领导签字传真至师妇联)。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请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人:粟凤姣   电话(传真):0992-6687996  

 箱:1909516528@qq.com

 

附件:1.妇女居家创业项目申报表

          2.妇女居家创业项目申报汇总

 

七师妇联

2018年719日

 

 

 

附件1:

妇女居家创业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类别

家庭手工业、家庭服务业、农家乐旅游、特色种养殖业,电子商务,创办个体企业等

现有规模

成立时间:        面积:               投资额:          就业人数:

设备情况:

经营范围

年产值

年利润

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申请资金(万)

资金用途

计划年增收

项目简介


附件2

 

妇女居家创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现有规模

申请资金

资金用途

就业人数

年增收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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