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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35项)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18-06-21 11:33:03 【字号: 】 编辑:袁凌炜

    一、反馈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直至督察进驻前才划定11个师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仍有第一师、第七师未完成划定工作。

    二、整改情况

    第七师党委、第七师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师党委书记、政委任组长,师党委副书记、师长任第一副组长的第七师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纳入第七师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已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兵团于2017年9月19日对《第七师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及环境保护规划》进行了批复(新兵函〔2017〕36号)。

    三、下一步工作

    我师将进一步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完善保护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广大职工群众饮水安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七师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

   受理部门:第七师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新疆奎屯市团结东街29号第七师建设(环保)局

    邮    编:833200

 

第七师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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