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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结婚证若干年后想办真离婚
来源:政法委王瑶 日期:2018-06-26 17:32:31 【字号: 】 编辑:137团张西安

2018年6月,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赵某与被告孙某诉称1993年2月从河南省兰考县来新疆第七师127团登记结婚,育有一儿一女,婚后被告经常殴打原告,夫妻感情破裂,欲解除夫妻关系,故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称双方的结婚证并不是在民政局相关部门领取的,而是当时为了买房图方便,于是托人造了证件。经法庭调查核实该结婚证确属假证。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证件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处罚。但通过法庭调查,发现原被告双方都是来疆务工人员,处于文盲状态,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不知道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主审法官对双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也确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撤回起诉。主审法官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并告知他们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通过赵某与孙某的离婚案件,凸显群众的法治意识淡薄,为了图一时之便利,而不惜触犯法律。法律保护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需要广大群众积极遵守,一旦触碰就会影响到工作和生活,受到法律的制裁。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建立法治社会,就要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能够真正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胡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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