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区域内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二、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三、组织民兵参加地方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四、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五、负责本区域内的征兵工作、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军兵种预编预备役人员、地方与部队军事对口专业人员登记统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潜力调查,做好相关动员准备工作。
七、协同武装部,预备役部三团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军属优抚工作 。
九、负责民兵干部的选拔、任免、培训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团领导和上级单位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