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团务公开 >>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妇联工作职责
来源:131团场信息员 日期:2017-04-25 13:03:53 【字号: 】 编辑:131团场信息员

一、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创业创新”、“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负责宣传、表彰妇女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四、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五、 负责基层单位妇代会、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六、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以及法律咨询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典型案例的调查处理。  

七、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相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团妇女的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有利于妇女团结、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九、完成团领导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