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案件” 的立法解决思路
虽然不能类同于放火、 决水、 爆炸及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 ,但是醉酒驾驶仍具有一定程度的危害性。在我国 ,单纯的醉酒驾驶行为并不属于刑法的规制范围。醉酒驾驶只有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结果的 ,才可能成为刑法的评价对象。
可以说 ,醉酒驾驶越演越烈的部分原因在于刑法规制的缺失。在国外 ,许多国家将醉酒驾驶作为一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比如 ,韩国 2009 年 4 月 1 日修订的 《道路交通法》 第 44 条规定 ,任何人不得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违反该项规定的醉酒驾驶者 ,将被处以年以下徒刑或者一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日本 《道路交通法》 规定 ,对醉酒驾驶者处两年以下徒刑或十万日元以下罚金。在澳大利亚 ,如果醉酒驾驶员屡教不改最多可以处十年有期徒刑。在瑞典 ,酒精浓度超标的司机 ,重者将坐牢两年。在新加坡 ,酒后驾驶初犯者将受到一千至五千新元的罚款或长达六个月的监禁;重犯者强制监禁一年 ,并处罚金三千至一万新元;累犯者的罚金为三万新元及最长十年的监禁。在加拿大 ,酒后驾驶者将被处以二千加元罚款、 六个月监禁 ,并处吊销驾照三年 ,酒后驾车引起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死亡的 ,将面临最高达十四年的刑期。
在墨西哥尤卡坦州 ,对普通私家车驾驶员醉酒驾驶最高可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对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醉酒驾驶最高可以判十年。
法国规定 ,驾驶员如 1 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 8 毫克 ,处以四千五百欧元的罚款 ,并没收驾照三年 ,重犯者入狱四年、 罚款九千欧元。
英国规定 ,酒后驾车(没有造成事故)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监禁。西班牙规定 ,如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每升 0. 6 毫克 ,不管是否造成交通事故 ,司机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将被判处三到六个月的监禁或者处以高额罚款加上三十一天到九十天的社区劳动。芬兰规定 ,酒后驾车者将面临罚款或六个月监禁;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每升毫克 ,则将被处以至少相当于其六十天工资的罚款或长达两年的监禁。
可见 ,将 “醉酒驾驶” 入罪是国际通例。
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 ,我国刑法中可以增设危险驾驶罪 ,醉酒驾驶(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高出规定限额的一定倍数)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考虑到我国根深蒂固的 “酒文化” 的国情 ,对于一般的酒后驾驶行为建议不作为犯罪处理。否则 ,入罪的范围太广 ,有违刑法的谦抑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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